文化分化现象家庭文化资本包括
网络文化是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当代信息技术是它的物质基础,可以这样说,没有现代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计算机、通讯网等物质手段,这种文化根本就不可能存在
网络文化是随着计算机技术、通信技术和网络技术的发展而形成并发展起来的,当代信息技术是它的物质基础,可以这样说,没有现代信息技术所提供的计算机、通讯网等物质手段,这种文化根本就不可能存在。所以,以技术为基础是网络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只要一种网络技术被加以运用,就会产生一种新的文化现象。博客现象就是最生动的一个例子。
网络文化虚拟的对象仍是现实世界,完整的虚拟过程是:对真实世界进行观测并将其转换成数字世界中的数据流,生成具有光影和声音等能够被感知的感觉特性,使人获得如真实世界一样的感觉。“网络文化虚拟实在的性意义在于:网络文化连结和贯通了真实世界和虚拟世界,它不仅是真实世界的符号化指称,而且是对真实世界的符号化移植;网络文化造就了网络虚拟性与现实真实性的辩证统一,一方面使真实世界得以延伸,一方面使网络世界成为一种虚拟的现实,并且由于虚拟性,网络获得超现实的无穷魅力,为现实不可能提供了各种可能性。网络文化是由技术与符号构建的精神大厦”“网络文化正是以真实世界为摹本通过复制、仿真而虚拟创造的文化。“网络文化是一种‘虚拟文化’,虚拟是网络文化创造的基本方式,网络文化的创建过程就是其虚拟的过程文化分化现象。”
用户可以自由地访问网络上的各种资源,也可以上传各种信息,发表各种言论。在网络文化中,开放性得到了最深刻而具体的体现。 互联网上的不同主题的网站、新闻组、论坛、聊天室、博客等,基本上都是开放的,任何人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和需要,获取自己想得到的信息,任意地与世界各地网民进行联络、交流,自由地访问各种信息资源。 各种观点、思想、民族文化在这里都可以找到自己的位置, 任何人在任何地点任何时间都可以自由表达其观点, 突破了以前任何形态的文化都是区域性的局限。
鲍德里亚指出:“媒介在讯息的传递过程中不仅吞噬意义,而且拼贴意义。制造意义。”这种拼贴和制造已经成为网络文化的一个特色,也造就了文化的多元化,形形色色的文化样式、价值观念通过网络的高速传递呈现在大众面前,满足不同品位、不同心理需求的人们需要。多元性也反映在包容性上,网络文化使人群与人群之间的差异性、独立性、创新性、宽容性得到认同;同时,网络文化使不同文化完全冲破了地域限制和时间限制,不同文化之间得以相互了解和沟通。网络文化不仅增强了不同地域文化和传统文化之间的接触与交流, 而且扩大了不同文化背景下的个体之间的接触,为个体的异地远程联系提供了方便。人们在网上可以进行任意主题的、长时间的、多媒体形态的联络,这种文化联系的自由度是前所未有的。
网络文化从单一的网络文学向多业态共同发展转变文化分化现象,在互联网模式下,各门类之间互联互通的属性得到了进一步强化。对互联网用户而言,过去的影视、戏剧、文学、动漫、游戏等领域,都具有了一体化的表现形式,跨界衍生成为常态。较活跃的游戏、电影、文学、动漫等细分领域率先融合,游族网络林奇成立游族影业;腾讯互娱成立影视与版权业务部,开展跨平台的业务合作,文化产业运作模式在创新融合中竭力实现产业价值的最大化。
据世界互联网大会上公布的《中国互联网20年发展报告》统计,截至2015年7月,中国网站总数达413.7万余个,域名总数在全球国家域名中排名第二。在网民飞速成长的当下,网络已经成为人们进行文化欣赏和消费的主要途径。有报告显示,网络音乐使用率为77.2%,使用人数达4.87亿;网络视频使用率为69.4%,人数达4.39亿;网络游戏使用率为58.2%,人数达3.68亿;网络文学使用率为45.8%,人数为2.89亿。目前大部分高票房电影影院观影人次一般在1000-2000万之间,但同样的电影在网络上的点击普遍超过5000万以上。
网络文化是一种几乎没有门槛、没有限制的文化交流与沟通载体。每个网民既是文化的生产者、创造者,又是文化的传播者、消费者。对一种观点、一种说法,网民往往会从新的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 由于互联网的匿名性和互动性,在网络上淡化、模糊甚至消除了作家与读者、 记者编辑与受众的区别和界限,使人人参与、人人是主角成为可能。
由于互联网具有高度的自由性和易传播性,网络文化作品的诞生几乎是零门槛,任何人都可以参与到创作环节当中。而在创作者群体当中,由于文化素养和综合水平参差不齐,加之市场中存在着较大的利益导向性,在泥沙俱下的情况下,许多作品题材雷同、情节拖沓。诸多网络文化作品的质量难以保证,同质化竞争现象严重,真正精良和优质的作品数量仍有待提升。
互联网文化产业“内容为王”的特性日益凸显,对于互联网文化企业而言,“内容为王”的真正含义就是拥有知识产权,然而我国盗版现象频出、产权纠纷常现的很大原因是由于我国在网络文化建设方面还尚未形成一套完备的法律法规、评价机制和监督体系,仍旧存在着管理制度不健全、法律保障不力等一系列问题,严重制约了网络文化产品和服务的高质量供给。同时,整个社会对网络文化的认识也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只有构建清朗的网络环境,加大正面宣传力度,才能形成正确的导向。
网络文化是一把双刃剑,它在给人们带来乐趣的同时,也伴随着一些可能的负面影响家庭文化资本包括。网络文化安全不仅直接影响到“互联网+”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更是事关国家文化安全的重要方面。尽管目前我国互联网发展突飞猛进,但相比于发达国家的网络信息技术而言仍旧存在一定差距,对网络文化安全的认识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在这样的情况下,网络文化建设常常面临着文化渗透、网络信息霸权、数字鸿沟等一系列问题。
网络的本质在于互联,信息的价值在于互通。只有加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铺就信息畅通之路,不断缩小不同国家、地区、人群间的信息鸿沟,才能让信息资源充分涌流。“文化因交流而多彩,文明因互鉴而丰富。互联网是传播人类优秀文化文化分化现象、弘扬正能量的重要载体。我们愿同各国一道,发挥互联网传播平台优势,让各国人民了解中华优秀文化,让中国人民了解各国优秀文化,共同推动网络文化繁荣发展,丰富人们精神世界,促进人类文明进步。”
通过法律法规来规范网络文化公共服务,对网络文化公共服务主体的职责、服务标准、负责对象等内容作出规定,以保障公民享有此项服务的权利。早在20 世纪80 年代末,美国就开始电子政务建设,要求各级政府建立网站并将政务信息在网上公开,以方便网民查阅。同时建立了纽约公共网络图书馆、旧金山公共网络图书馆、芝加哥公共网络图书馆等众多网络公共图书馆、网络公共博物馆等。
在我国家庭文化资本包括,网络文化已经成为人们文化欣赏的主要途径。可以说,网络文化正在影响着人们的审美习惯,因此对于网络文化内容的把握就更加需要得到关注。首先,可以通过知识产权保护措施为网络文化作品的创作建立良好环境,为创作者提供更多的知识产权保障,从而激发创作者的创作意愿,为更多的网络文化精品的涌现创造更大的可能。其次,促进我国网络文化精品的“走出去”。让现有的网络文化精品作品走出国门、走向国际的文化舞台,用创意、活力、个性的优秀网络文化打造我国在文化全球化中的独特“名片”。最后,创作网络文化作品要从满足人民精神文化需求出发,为人民抒怀,真正的从“供给侧”来打造网络文化精品、构建网络文化的未来发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是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本质体现,是全党和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和精神纽带。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网络文化,就是要通过多种途径整合、塑造网络文化。首先,通过对优秀的传统民族文化的挖掘来创作网络文化作品,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丰富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精神内涵。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精髓,是中华民族文化的精魂,也是中国特色网络文化的显著特点。将优秀的传统文化赋予时代意义,通过网络文化的形态来发扬光大。其次,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网络文化正能量。网络文化除了娱乐消遣的作用之外,更重要的是它是人民群众的精神栖息地。网络文化建设要以弘扬社会正能量为己任,保持崇高的精神价值和追求,真正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人心,使网络文化真正成为向上、向真、向善、向美的文化,让“”的网络文化为社会主义文艺繁荣贡献一份力量。返回搜狐,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