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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编制发布本年报。全文包括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管理、政府信息平台建设、监督保障(含《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五十条第四项规定的各级人民政府“工作考核、社会评议和责任追究结果情况”)等方面。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
2021年,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以习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21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国办发〔2021〕12号)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及社会群众关注关切,加强政策发布的力度和时效,持续提升公开质量和治理效能,取得积极成效。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始终坚持以党的建设为统领,推动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深度融合,把党的优势城市的别称大全城市的别称大全,组织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推动业务工作发展优势。聚焦市场主体普遍关心、服务对象普遍关注的问题,以需求为导向,从健全平台运行机制城市的别称大全、提升平台信息公开水平、优化平台信息服务功能,
全年在中心门户网站共公开各类信息55条,其中概况类信息44条,政务动态信息9条,制定并公布了政务公开标准目录。
全年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共公开各类招拍挂项目850个,其中建设工程项目178个,政府采购项目596个,国土 交易58个,国有产权18个。
在中心门户网站集中对各类行业政策、工作动态进行了及时公开,2021年陆续发布了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清单及服务承诺、关于取消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收费等有关事项的通知、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中心)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的通知、电子档案查询办法等决策。对《关于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 中心)不再代收代管投标保证金》政策进行了对应的政策解读。
2021年公布了中心服务承诺,对服务事项、办结时限进行了公示,同时依照相关制度,对进场项目的各交易环节进行了实时的信息公开,并同步推送至国家级、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资源枯竭型城市措施。
在保持国家级、省级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信息同步推送的同时,积极拓展信息公开渠道,与鄂汇办APP对接,在鄂汇办APP中开发上线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查询栏目。
为提升信息公开的权威性,拓展信息公开范围,中心引入区块链技术,融入全国性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为破解交易流程中电子数据易变、易篡改、易丢失的普遍性难题,今年中心与国内领先的区块链技术服务商合作,对鄂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了升级改造,利用“互联网+区块链”技术,对交易环节的关键数据进行上链存证,有效保障了数据的完整性,提升数据公正力。在此基础上,中心加入了由广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起的公共资源交易区块链平台共享应用工作组,目前已有全国范围80余家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成员,形成了规模最大的行业内联盟链,为实现公共资源交易信息跨区域共享资源枯竭型城市措施、信息互认互通奠定了基础。
为了最大程度挖掘公共资源交易数据的价值,用数据为营商环境服务,中心建立了大数据模型和行业数据库,结合工程招投标的宏观数据、行业数据、企业信用数据、投标数据等,对交易项目的资本构成资源枯竭型城市措施、项目类型、价格变动、区域分布等要素信息进行分析研究,以统计模型、图标形式展示,为参与各方市场主体提供不同领域的市场分析报告和及时精准推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