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中国城市规划期刊正确生活指南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工作安排的通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按照中国科协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等5部门《关于印发2022年“共和国的脊梁科学大师名校宣传工程”工作安排的通知》(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及企事业单位,需具有完成项目必备的人才条件和物质条件。
1.精品项目资助。主要用于资助从青年视角讲述身边的学风故事,作品形式不限。同时,注重加强学风建设工作典型经验和做法的挖掘凝练。原则上,每单位只可申报1个资助项目,多个项目不予受理。
2.学风涵养工作室支持计划。支持高校院所充分发挥青年学生主体作用,广泛依托学生社团、主题工作室、兴趣小组等,打造具有时代特色的学风涵养工作室。
思想为引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坚持“四个面向”,体现科技界以优良学风作风勇攀科研高峰的宣传作品。
2.聚焦喜迎党的二十大召开,引导青少年群体听党话、跟党走、立大志、明大德、成大才、担大任,以培养担当民族复兴大任的时代新人为目标正确生活指南,生动体现广大学子和科技工作者把中国
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优良的作风学风努力奋斗,积极投身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事业主题的优秀作品。
3.聚焦创新人才培养,深入探究科技人才培养规律,生动体现创新文化的时代价值,有利于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良好学术生态。
(2)图文:2000元/篇,图片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需同时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3)音频(音乐、歌曲等,不含录音):2000元/分钟,格式为ACC、MP3或WAV,需同时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4)视频(纪录片、宣传片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正确生活指南、微电影、微视频等,不含录像):10000元/分钟,格式为MP4或MOV,画面比例为16:9或4:3,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中国城市规划期刊,需同时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5)动画:5000元/分钟,格式为MP4或MOV,画面比例为16:9或4:3,分辨率不低于1280×720像素,需同时提交工程文件及全部素材;
(1)预期能够在微博、微信等主流平台累计浏览量达1万次、10万次、100万次以及1000万次的单个作品,该作品上浮系数分别为1.2、1.5、1.8、2.0,鼓励各单位以宣传为导向进行内容原创,制作出更易被年轻人及广大社会公众接受和二次传播的优秀作品,提高学风传承行动影响力。
(2)预期能够在人民日报(纸质版)或研究型期刊刊发的具有理论深度的创作作品,该作品上浮系数为2.0,鼓励更多理论基础扎实、文字功底深厚、政策水平高超的年轻人聚焦主题深入研究。
(3)曾参与2020年、2021年有关学风资助的项目负责人,项目整体上浮系数为1.2,鼓励长期支持和参与学风传承行动相关工作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申报时需注明2021年项目编号和项目名称,申报2022年项目的申报单位和项目负责人须完全一致。
(4)预期凝练形成的经验做法可在本区域或全国范围内有效推广,项目整体上浮系数为2.0,鼓励高校院所加强学风建设理论研究。
全部上浮系数计算在内的情况下,每单位资助额度上限为10万元,最终资助额度以评审结果为准。如在项目实施阶段出现多申报或少申报等情况,多申报的可通过增加提交成果数量或在成果间调整上浮系数在报批后进行调整,少申报的由实施单位自行协调资金解决,传播量超预期但未申报上浮系数的不予补报。
总资助数量将在2022年财政预算批复的专项经费中结合各单位的额度申报情况按照专家打分由高到低确定,超出预算批复额度的即未获得资助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具体数量以立项评审结果为准。
6.所有成果均需注明“学风传承行动”LOGO字样后再进行传播正确生活指南。有片尾字幕的视频成果另需注明“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出品(联合出品)”。
7.申报单位要积极将立项作品进行多渠道传播,特别是要充分发挥“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的聚合辐射作用,积极扩大优秀作品的传播效果。
1.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开展评审,择优给予资助,确定后签订《2022年度学风传承行动精品项目资助项目合同》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
2.本项目为定额资助,工作经费超出立项资助经费部分城市设计图纸作品集,由各项目实施单位配套自筹经费解决,项目预算表仅编制中国科协资助经费部分,自筹经费部分由项目实施单位自行管理中国城市规划期刊。资助经费仅可列支以下13款项目支出: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邮电费、交通费、差旅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劳务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30%,间接费用(含管理费)不得超过资助额度的20%。
3.对立项资助项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一次性拨付全部资助经费作为项目实施经费,由项目实施单位开具纸质版或电子版《行政事业单位资金往来结算票据》,票据抬头统一为“中国科协”,项目名称统一为“国家机关拨付专项经费”,无此类票据的可按有关规定开具增值税普通或电子普通。
4.立项资助项目应于2022年12月10日前完成结项验收材料准备工作。结项验收阶段,实施单位须提供加盖项目主体单位公章的结项验收申请书和项目决算表(或账目明细),按申报内容提交成果,涉及上浮系数的成果在提交时应提供相应支撑材料。由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组织专家对项目开展结项验收。
学风涵养工作室是弘扬科学家精神,涵养优良学风的生动载体,也是创新人才培养形式的新举措。工作室将聚焦弘扬科学家精神、建设优良学风,支持青年学生开展各种研究创作传播活动,让青年人真正成为学习主体、传播主体、实践主体,推动形成良好学风建设生态。
学风涵养工作室原则申请备案方式进行管理,申报单位按照本申报指南的要求进行申报且符合条件的即纳入“学风涵养工作室”管理系统进行动态管理。
2.中国科协将依托“风启学林”主题社区组织开展交流、培训、论坛等活动,构建立体丰富的传播展示平台正确生活指南,有节奏、有计划地推出优秀主创团队、指导教师和青年代表,打造一批体现时代担当精神和创新创造活力的学风涵养工作室。
3.鼓励高校院所将“学风涵养工作室”作为本单位学风建设和高校思政工作的重要依托,将师生参与工作室活动纳入社会实践内容,积极创造有利条件,提供资源支持。
4.学风涵养工作室所有成果均需注明“学风传承行动”LOGO字样后再进行传播。要加强与本单位、本地区科协组织的联动,广泛动员,创新形式,集聚资源,汇聚人才。要充分参与“风启学林”主题社区建设,社区将视参与情况和活动效果给予一定支持。
本项目申请时间为2022年3月30日2022年4月25日,逾期提交的申报项目将不予受理。
(一)申报单位可登录“学风传承行动项目管理系统”(,技术支持:)申报项目,填写《2022年度学风传承行动精品项目资助申报书》或《学风涵养工作室申报表》,并上传相关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的纸质版材料在扫描上传系统后由申报单位保管,不再另行寄送。
(二)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将组织有关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核查。符合相关规定的予以受理,不符合相关规定以及提供申报材料不全的,不予受理并将通知项目主体。
(一)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对项目主体在项目申报、实施过程中与第三方产生的纠纷不承担任何责任正确生活指南。
(二)申报者要保证申报项目在申报及后续实施过程中均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如有侵犯,申报者依法承担全部责任。对于申报者与第三方的纠纷或争议,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三)申报者有以下情形的,中国科协宣传文化部有权对该项目重新审核,并依据其严重程度分别或同时采取暂缓拨款、终止拨款、追回部分或全部资助款项、撤销对该项目的资助以及三年内暂停申报者申报资格等相应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